竹山运管所关于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市运管处相关工作要求,我所决定于即日起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以下简称“两证”),同时一并开展2010-2011年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以下简称“许可证明”)换发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两证”换发的范围:所有证件到期的经营者均须换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换发时限:2010年6月至11月。
2、许可证明换发的范围:经运管机构重新许可准予经营,且取得2009年至2010年度许可证明,经营情况正常的省际、市际、县际及县内客运班线。
换发时间:7月31日前结束。
竹山县运管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