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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0个征林地企业交纳植被恢复费40万元
发布时间: 2007-08-02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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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县林业局依法对深河电站征占用3.54万平方米林地,按政策征收14万元植被恢复费。
  近年来,我县部分地方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现象较为突出,导致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为此,县林业局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总量,大力宣传相关法规,坚决杜绝以牺牲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地方经济的作法;主动到工程建设单位调查征占用林地的情况;对征占有用林地实行预审制度,每年开展一次非法征占用林地工程项目及其他毁坏林地行为检查和清理,实行林地占补平衡;对每年减少的林地,积极实施异地还林,确保林地面积总量不减少。
  目前,全县已有矿产开发、水电建设、输变线路等近10个征占用林地的企业单位征占用面积达8.6万平方米?按政策法规交纳了植被恢复费近40万元。  (操春林 南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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