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再出实招
9月30日,县法院投资8000余元购买的书籍正式向干警借阅,标志着该院“读书”活动进入实质阶段,这也是该院在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中采取的又一举措。
去年以来,县法院积极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将提高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作为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暴露出该院不少法官存在文学素养不高、法学理论基础知识不牢等问题。为化解上述症结,该院决定采取“五个一”的措施开展读书活动,从打牢全院法官的文学素养和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入手,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一是选好一个书目。向法律专家、学者、资深法官等人广泛征求书籍目录,针对基层审判工作和干警素质的现状,科学合理地选定好书目,做到难易适度、雅俗共赏。最终确定了涉及中外古现代文学、历史传记、马列著作、审判业务等四类书目500余册。二是确立好一个主题。在通过读书陶冶情操、增长知识的大前提下,紧紧围绕学有所成、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的主题,积极开展文学名著、法学理论的赏析,加强读书活动与审判实践的有机结合,实现读书活动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三是选好一本书。每名干警针对自身的知识结构选择好要读的书籍,每季度不少于一本。四是读好一本书。在读书过程中,做不少于10000字的读书笔记。读完一本书后,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心得,每季度交流一次。五将读书活动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把干警的读书绩效纳入年终个人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建立奖励惩罚机制,奖优罚劣。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化,在9月中旬购买了一部分书籍先让干警学习,法官读书室也正在建设之中,预计总投资为2.5万元。(操儒舜 刘先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