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峰乡三农民因涉嫌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鸟类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今年4月5日,县森林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文峰乡轻土坪村一组有人猎杀锦鸡、请求查处。接警后分局刑侦队迅速出击,通过周密侦查,查明该村一组村民刘某、王某、王某三人分别于2006年1月至2006年4月间利用自制的猎枪、绳套等工具在本村境内非法猎杀锦鸡共9只。经鉴定,三人猎杀的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三人涉嫌构成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罪。 (操春林 曾庆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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