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了别人的帮助本应该感到感激,但城区的方小姐在接受帮助后却因被要求支付帮助费用50元,而感到很不爽。
8月15日晚上7点左右,方小姐约了朋友到堵河广场跳舞。骑电动车前去的她,忘了拔下车上的钥匙就融进了快乐的“舞池”。半个小时后,她们收心准备回家。来到停车处,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中年男子坐在自己的电动车上,手上拿着一串钥匙。“他问我钥匙是不是我的。”方小姐说,她看了一眼,确定钥匙是自己的,希望对方把钥匙还给她,而男子没有马上把钥匙还给她,“他说因为帮我看着车子和钥匙,延误了他半个小时回家,要我给他50元钱作为报答”。无奈之下,方小姐给了该男子50元钱。
“和丢失车子的损失相比,50元钱并不算什么,我只是没想到好人好事也要用钱来衡量,这让人感觉不愉快。”方小姐说。(品雨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