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合伙盗抢绿松石后,负案潜逃几年来惶惶不可终日。得知县公安机关向社会发布了敦促犯罪分子的通告,投案自首后可以酌情从轻处理,两名绿松石盗抢犯感到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便赶回来主动投案。
8月中旬,县刑警队曾一举摧毁了一盗抢绿松石犯罪团伙,抓获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但其他团伙成员闻讯纷纷外逃。9月20日,县公安局在秦古中学召开公处公判大会,会上对18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收审、逮捕、判决,并发布了敦促在逃人员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公告。
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卢某(男,36岁,秦古镇小河村人)、解某(男,23岁,秦古镇小河村人)近日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二人分别向公安机关交代了2003年与同伙在秦古绿松石矿山三岔沟采区抢劫宋典升矿洞绿松石和2005年伙同他人盗窃秦古绿松石矿山三岔沟采区陶克忠矿洞绿松石的犯罪事实。
目前,此案在审。(操儒舜 朱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