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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时忘索赔 年余领赔偿
发布时间: 2006-10-29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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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潘口乡潘口河村1组村民范祥权、黄俊夫妇一大早就来到县人寿保险公司,将一面“中国人寿造福人民”的锦旗送到公司理赔部负责人陈代华手中,感谢公司践行保险合同的行为。
  2005年4月,范祥权的女儿在县实验小学读书时,在课间时间不慎受伤,花去1000多元医疗费用,当时因忙于为孩子治疗就遗忘了索赔的事宜。今年10月中旬范祥权抱着试试看态度,到人寿公司进行咨询,公司了解经过并核实后,当即决定按保险合同理赔,及时为其支付了1032元赔款,让范祥权、黄俊夫妇十分感激。(苗东升 李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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