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0年处罚3000元
为了筹集路费去上海打工,5个小时内连抢3人,因入户抢劫并致人轻伤,而被处以严厉的刑罚。近日,经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33岁的吴某是深河乡双湾村人,无业。因家境贫寒,于今年6月6日准备前往上海打工谋生。可是走到县城发现口袋里没有了路费,举目无亲的他就想到了去抢劫。当日7时许,吴窜至城关镇人民路一陈姓商店,乘主人不备抢走商店内的方太牌菜刀一把;当日9时许,吴窜至城关镇后街土产公司家属院外,手持已抢到的菜刀强行抢走一名女行人的手提包后逃逸(提包内装有现金312元,两本存折余额17500元,医疗卡一张计款280元,购物券一张计款50元,小灵通一部);当日12时许,吴再次窜至城关镇西关街柯某家,持菜刀欲行抢劫,将柯砍成轻伤,因遭柯奋力反抗而抢劫未遂,民警闻讯赶来将其抓获。后经精神病司法鉴定,证明吴某在作案时精神状况正常,属完全行为能力。 (子 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