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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猪不还引起纠纷 干警干预另赔400
发布时间: 2008-01-25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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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月16日,溢水镇下店村3组村民陈甜甜到镇派出所反映,自家一头过年的大肥猪跑了,被本村村民捡到后不还。
  镇派出所干警得知后随同她一同到该村调查,原来前一天陈甜甜家的一头过年大猪翻越猪栏跑了,陈家派人四处寻找没有着落,次日在寻找时得知猪被本村两位村民捡到,陈甜甜上门要求归还,两村民不干,并将猪杀了,准备外销。干警们了解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责令两村民归还陈甜甜家的年猪,陈甜甜支付两村民捡猪费400元,一场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苗东升 曾照祥 但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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