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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结婚放烟花 违规受处罚
发布时间: 2008-08-1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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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8月11日,是广厦小区居民魏武结婚喜庆的日子,然而由于他违规燃放了烟花,而不得不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11日上午10点半,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广厦小区院内有人燃放烟花,马上进行制止,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竹山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的当事人魏武及其家人给予了批评教育、罚款200元的处罚。
    另据报道,8月8日,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检查城区环境卫生中发现,城西小精灵幼儿园开园时违规燃放了烟花,当场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接警后,城关派出所迅速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当事人进行了依法传唤、批评教育、同时处罚款200元。         (执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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