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消息 去年8月初,为了捞1500元钱,通山县5名少女竟合伙将另一名少女骗至宾馆,暴力逼其与一男子发生性关系。通山警方迅速出击,抓获多名嫌犯。前日,该案在逃数月的主嫌犯刘某潜回通山时落入法网。
去年8月3日凌晨3时许,通山县公安局接到少女小玉(化名,14岁)报案称,其在县城一宾馆被邓某(男,33岁)等强奸,同案的还有刘某、华某等5名女孩。警方迅速出击,在该宾馆将邓某及华某等4名女孩抓获。
经查,去年8月2日晚9时许,刘某(15岁)、华某(16岁)、朱某(14岁)、黄某(14岁)、阮某(14岁)等5名通山少女,与邓某谈妥以1500元的价格,让其和小玉发生性关系,并为此拿了部分“订金”。接着,刘某等5名少女便将小玉骗至县城一宾馆客房,用殴打等暴力手段,逼迫小玉脱光衣服,同邓某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刘某脱逃在外,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前日,刘某因临近春节思家,悄悄潜回通山县城。为防暴露,她戴上墨镜,窜至一理发店重做发型并加装假发,熟料其行踪被通山县公安局女便衣廖早英发现,廖早英跟踪其至理发店,待其坐定“整容”时,亮明身份将其擒获。
目前,刘某已被通山警方刑拘。(付志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