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27日上午,陈世明做梦都没有想到,在城关人民法庭审理其妻杨次兰诉其离婚纠纷一案期间,因电话侮辱承办法官,遭到司法拘留5日的处罚。
被拘留人陈世明,系本县文峰乡塘湾村7组村民,2006年7月因与其妻杨次兰感情不和,其妻曾起诉要求离婚,经城关人民法庭审理,依法判决双方不准离婚,2009年2月中旬,其妻再次起诉,当承办法官将其妻的诉状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陈后,陈按照法官给其提供的便民诉讼联系电话,于2009年2月27日晚9点多钟打电话辱骂法官,该法官随即将陈辱骂言行录制下来,在事实面前,陈态度顽固拒不认错。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报经院长批准,对陈予以司法拘留五日。(祝家兴 吴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