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我那房屋漏水的事总算是解决了,多亏县工商局帮忙。”12月15日,城关镇民族路居民方某心情十分愉快地跟朋友说起县工商局帮他维权修房的前前后后。
方某于2006年7月购买十堰市佳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在县冶金行业协会处开发的商品房一套,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26.35平方米。2008年10月楼下的邻居反映方某家卫生间漏水,为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变。为此,方和楼下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负责人黄某反映此事。开发商派人看过两次,推说可能是主人装修时水管接头没接好或是水管破裂所致。水漏的一天比一天厉害,楼下的邻居上厕所还要打伞,邻居间因此事发生不愉快。至今年11月下旬,方某无奈地拨打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县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迅速与开发商联系,并派专人到现场查看,撬开地板查找漏水原因,事实证明不是主人家水管漏水,而是房屋建设过程中防水做得不合格。县工商局责成开发商对方某的卫生间进行地面拆除,重新做防水处理,无偿修复,直至业主满意为止。此举解决了方某的后顾之忧,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兴云 郭永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