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月7日,县官渡镇中场村2组村民袁怀江(男,21岁)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被竹山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1000元罚款。
1月4日17时25分,袁怀江驾驶鄂CH773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城关镇纵横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行至纵横大道南门铁架桥下路段,超其前方同向行驶左转弯薛光富驾驶的鄂DFR360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时发生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查证,袁怀江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遂对袁怀江作出了重处决定。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徐家定)
1月4日17时25分,袁怀江驾驶鄂CH773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城关镇纵横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行至纵横大道南门铁架桥下路段,超其前方同向行驶左转弯薛光富驾驶的鄂DFR360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时发生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查证,袁怀江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遂对袁怀江作出了重处决定。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