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月7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查获一辆套牌车,在对该车驾驶人邹韬(男,21岁,竹溪县城关镇人)处以1800元罚款的同时,将套牌及伪造的行车证予以收缴。
当日10时30分许,邹韬驾驶一台号牌为浙B26557的轿车由我县往竹溪县方向行驶。行至305省道319KM路段时,被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郭东、李伟拦下检查。邹韬当即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及浙B26557号轿车的行驶证。民警郭东首先将邹韬的行驶证与车辆进行了比对,发现有疑点。随即电话告知内勤民警进行网上查询。经查发现该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与邹韬所出示的行驶证及原车不符,由此判断号牌和行车证系伪造。随后民警郭东又检查了该车的后备箱,在后备箱中发现了两块鄂C1SX01号车牌。经网上比对,鄂C1SX01号车牌才是该车真正的车牌。在有力的证据面前,邹韬无言以对,只得承认了违法事实,并向民警交待自己使用套牌逃避电子监控达3月之久,先后行经40余个县市,未被交警查获,没想到今日被细心的竹山交警慧眼识破。(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