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7月22日,县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张某(女,39岁,城关镇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7年10月至2009年6月,张某明知其丈夫夏老大(已死亡)向他人借款用于个人挥霍,无力偿还,仍协助其以房地产开发、办企业资金不足为名,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苏某等人借款278.6万元。2009年6月29日二人离家外逃。2009年11月6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远赴山西将其抓获。 (王勇 张凯)

今日竹山网消息 7月22日,县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张某(女,39岁,城关镇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7年10月至2009年6月,张某明知其丈夫夏老大(已死亡)向他人借款用于个人挥霍,无力偿还,仍协助其以房地产开发、办企业资金不足为名,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苏某等人借款278.6万元。2009年6月29日二人离家外逃。2009年11月6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远赴山西将其抓获。 (王勇 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