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报复邻居泄恨,将农药投放在邻居的酸菜缸内,致邻居夫妇中毒。近日,县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受害人李某和柯某经济损失6.9万余元。
被告人贾某与受害人李某和柯某夫妇系邻居关系。贾某因邻里纠纷与李某夫妇产生矛盾后,遂生投毒报复之意。2009年11月7日,贾某趁李某夫妇不在家之机,将自家的农药“敌敌畏乳油”倒在李某家厨房的酸菜坛子内,致使李某夫妇食用酸菜后相继中毒。李某夫妇因治疗、误工等遭受各项经济损失6.9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为报复他人,将有毒农药投入他人正在食用的菜缸内,存在危害不特定人的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刘先超 曹承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