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9月10日,麻家渡镇龙兴村村民黄朝美(男,23岁,持C1证)因所驾小型普通客车(俗称面的车)超载33名幼儿,被竹山交警二中队罚款18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同时,该中队还向雇用其运送幼儿的宝丰镇双语艺术幼儿园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签定了交通安全责任状及承诺书。
9月8日18时05分许,竹山交警二中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有一辆号牌为鄂C65267的面的车上乘载了多名幼儿,正由宝丰双语艺术幼儿园门口往施洋大道方向行驶。接报后,二中队民警郭东、徐华迅速驱车赶到宝丰镇北大街路口拦截。经现场清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41人(其中包括39名幼儿),超员33人,超员率达412.5%。执勤民警当即责令卸客转运,并将车辆暂扣,对驾驶人黄朝美进行询问。据黄称,他是宝丰镇双语艺术幼儿园专门雇请运送幼儿的,但未到公安交警部门申报相关手续。民警立即前往该园进行了查证,对园主汪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告知其不得雇用面的车超员接送幼儿。汪某当即承诺迅速改正。
为教育警示广大驾驶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二中队对驾驶人黄朝美作出了上述重处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 (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