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9月15日,城关镇城西大修厂居民张玉春(男, 25岁,持D证)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一次性记满12分。
9月10日晚,交警大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行全警上路,开展了“决战九月”保“双节”安全首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深夜22时许,在堵河大桥转盘路段,交警一中队夜查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鄂CHG63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履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张玉春身上有浓烈的酒味,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经检测,张玉春有醉洒驾驶嫌疑。执勤民警于是将其带往县医院抽血化验,并将其约束至酒醒后送回家中。后经检测鉴定,张玉春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22.5mg/100ml,属醉酒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报县公安局审批,遂对张玉春作出了上述重处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徐家定)
9月10日晚,交警大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行全警上路,开展了“决战九月”保“双节”安全首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深夜22时许,在堵河大桥转盘路段,交警一中队夜查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鄂CHG63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履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张玉春身上有浓烈的酒味,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经检测,张玉春有醉洒驾驶嫌疑。执勤民警于是将其带往县医院抽血化验,并将其约束至酒醒后送回家中。后经检测鉴定,张玉春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22.5mg/100ml,属醉酒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报县公安局审批,遂对张玉春作出了上述重处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