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5月9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吴山镇联建村村民沈海(男,28岁)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同组村民沈江(男, 32岁)明知沈海无证却将车交给其驾驶,被竹山交警一中队分别依法给予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5月4日16时20分许,竹山交警一中队执勤民警在305省道潘口龙王沟大桥桥头处查纠违法。当对一台车号为鄂C1A283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履行检查后,发现该车驾驶人沈海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其带往中队询问查证。后经调查证实,同车乘座的同村村民沈江持有合法驾驶证,但沈江明知沈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将车交给其驾驶,属故意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遂报请县局对沈海、沈江分别作出上述重处决定。(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