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一男子为泄愤,竟然大白天对城建执法车辆下手。9月27日,县公安局城关水陆派出所对泄私愤肆意砸坏城管执法车的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2天、赔偿经济损失和1300元的处罚。
周某经营花店时因多次出店经营,被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劝戒,在一次检查中,周某店外的花篮、拖把、站牌被城管队员清收,周某一直怀恨在心,寻机报复。9月23日下午16时15分,当事人周某骑摩托车路过城关镇人民路百姓大药房路段时,看见县城建监察大队执法车辆停在人行道上,周便捡了一块水泥块,对着执法车辆的挡风玻璃狠狠砸起来,以发泄心头之恨。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调看街面摄像资源,对周某进行传唤审讯,周某对砸坏车辆挡风玻璃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县公安局城关水陆派出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行为,遂作出以上判决。(二月泉 唐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