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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重处酒后驾车行为人
发布时间: 2011-11-30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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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11月28日,宝丰镇深沟村4组村民伍长敏(男,29岁)、房县军店镇村民胡际峰(男,40岁)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分别被县交警重处罚款1200元;重处1000元罚款,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
  11月23日16时20分,伍长敏驾驶鄂CHU3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305省道323KM路段,遇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履行检查。经检测,伍长敏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达48.5mg/100ml)。后又查证,伍长敏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11月27日17时许,胡际峰饮酒后驾驶鄂CKN72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城关镇人民路由西往东行驶,行至竹山县城关镇县人民医院路口路段时,遇一中队执勤民警履行检查。后测试,胡际峰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9.2mg/100mg。(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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