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24日,城关镇窑沟村2组村民刘应刚(男,49岁)、江西省九江县沙河街镇居民杜文双(男,51岁)、深河乡秦家村2组村民吴庆斌(男,41岁)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县交警分别重处1000罚款,扣证6个月;1500元罚款,扣证6个月;1000元罚款,扣证6个月。
4月19日,刘应刚驾驶鄂03-62998号变型拖拉机行至城区施洋路白马服饰前路段,遇执勤民警履行检查。经查民警发现刘有饮酒嫌疑,立即对其检测,经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4月23日,杜文双驾驶赣GT9987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城区堵河二桥路段遇交警一中队执勤民警履行检查。经对杜文双进行酒精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0.1mg/100ml。4月23日,深河乡秦家村2组吴庆斌驾驶鄂CHP610号两轮摩托车行至城关转盘路段遇交警一中队执勤民警履行检查。经对吴庆斌进行酒精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2.8mg/100ml。(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