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出台,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参与赌博,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胡维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