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劳动人民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在日常生产与生活中逐渐培养起新的风俗。
(一)婚姻自主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人民政府帮助广大妇女摆脱封建包办婚姻,争取婚姻自由。仅1953年全县自由结婚的就有7078对,离婚的2273对,寡妇改嫁的189人,解除包办婚姻的316人。擂鼓朱瑞英因父母包办结婚,几年间一直未与男方同居,曾几次提出解除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都没有成功。在贯彻宣传《婚姻法》的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决她与男方离婚,遂与恋爱了几年的恋人结婚。
(二)保家卫国
1950年10月,在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中,全县广大青年发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不计报酬,不怕牺牲,踊跃报名参军,出现了兄弟争相报名,父母动员儿子、奶奶带着孙子、未婚妻动员未婚夫参军入伍的动人情景。田家镇姑娘曾翠彩亲自动员自己的未婚夫罗加文入伍。茅塔镇黄志贵的母亲送儿子参军,带动了30多个中老年妇女送儿子光荣参军。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竹山有320人奔赴前线,53人为国捐躯。
(三)“五讲四美三热爱”
1983年,全县广泛深入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活动。到1985年,全县共评选出双文明户232户,五好家庭1855户,好公婆1580人,好媳妇1173人,好妯娌1487人,好家长1200人,文明院992个,遵纪守法光荣户1987户,青年文明之家425个。
(四)创建“十星级农户”
1989年7月1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腰缠万贯的精神乞丐村》新闻稿,披露了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部分村民靠挖绿松石致富后不重精神修养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受到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1991年4月,县委召开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县委宣传部组建工作组进驻罗家坡村指导开展文明创建。1993年春,在罗家坡村创办的“十星级文明农户”试点,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功经验,推动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在全县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