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火车票退票费面额由过去的20%降至5%,这一惠民政策得到我县外出务工农民欢迎。家住竹坪乡陈先生原打算国庆前到上海,9月25日提前到十堰购买了到上海的火车票,但因行程有变,不得不将车票退掉。按过去面额20%退票费,这张351的硬卧车票,就得扣除了退票费70.20元,现在按5%,只扣除了17.55元退票费,比过去省了50多元。他说,这一政策实行得好,为我们农民外出务工的人省了费用。
据铁道部发布消息称,自9月25日起,铁路部门下调火车票退票费标准。新的退票费规定: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这是铁路部门自1997年收取退票费20%的规定实施以来首次下调。
我县是外出务工大县,每年春节后,大批农民奔赴全国各地打工,许多人因怕一时购买不了火车票,都有提前购买火车票习惯,但有时因其它事务,经常要变换出行时间,导致临时退票,造成不必要损失。新火车票退票费率下调后,减轻了农民负担。(苗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