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环节使用动物及动物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结束,7个卤制品加工点被处罚。
今年10月1日期实施的《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以及从事肉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省、市畜牧兽医局要求各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环节使用动物及动物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县动物卫生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以宾馆、饭店、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集体伙食单位及卤制店等集中使用消费动物产品为重点整治对象,做到法规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相结合。一方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方面开展全面检查,严格落实进货索证和登记制度。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在城区和乡镇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322处,其中学校食堂58家,宾馆19家,餐馆、饭店157家,集体伙食单位25家,卤制品加工点63处。检查中发现有24家购货记录不完整,有15家没有按要求索要检疫合格证明,有7个卤制品加工点购入的13件动物产品没有检疫标志。执法人员将无检疫标志的动物产品予以没收,对经营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给予罚款3480元的处罚。(张建新 易淑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