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5月26日,竹山优速快递公司员工袁某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被县交警一中队依法处以50元罚款,这是我县交警对电动车违法人实施的首例处罚。
当日上午9时许,交警一中队民警在人民路巡逻时,发现一电动车逆向停放于人民路县政府大门口,执勤民警立即进行检查。经查,该电动车系优速快递公司竹山投递点所有,驾驶人袁某系该公司投递员,因其日常疏于学习,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意识,导致上路行驶忽视交通安全,驾车违法行驶。执勤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遂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