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法院涉军合议庭与县人武部的协调下,得胜法庭在现役军人黄朝江未出庭的情况下,成功调解一起涉军案。
2004年元月,得胜镇的黄朝江南下广州打工不慎被骗加入了当地的传销组织。为发展下线,他与老家的表弟袁某取得联系,并以介绍工作为名将袁骗至其所在的传销网络。经过一番“洗脑”之后,在黄朝江等人的精心策划下,编造了袁遭遇车祸急需医疗费用的谎言,骗来袁父母汇来的7000元“医疗费”,黄当袁的面将其中的3800元交给了其上线,剩余3200元则交由袁自行保管。不久,该传销组织被当地政府取缔,黄、袁只好返回老家,袁的父母找到黄朝江要由其返还被骗的3800元现金,并赔偿损失。自知理亏的黄朝江经过同袁父母“讨价还价”达成了赔偿5000元的协议,并向袁出具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其母亲袁某也在欠条上签字确认,并承诺1年内付清。同年10月,黄朝江应征入武警河北省承德市支队直属大队四中队服役,欠袁某的5000元钱也就没能偿还。
2005年8月,袁一纸诉状将黄朝江母子告上当地法庭。得胜法庭立案后迅速将案件向县法院作了汇报,县法院也及时将案件情况向县人武部作了专题通报。法院与人武部研究后认为,为不影响黄朝江服役,遂通过电话与黄所在支队政治部及黄朝江本人取得联系,黄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委托一亲戚出庭。在县人武部及法院的共同协调下,黄朝江母子与袁某达成赔偿协议,案件成功调处。(余敬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