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十堰市鹏博有限公司胡厚博:
本院受理叶英等三人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十民三终字第549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附:电话号码0719—4232413
十堰市鹏博有限公司胡厚博:
本院受理叶英等三人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十民三终字第549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附:电话号码0719—4232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