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执勤交警已经规劝大货车绕行200多台次,禁止其驶入主城区”。10月13日县交警大队一中队队长张青山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秩序,维护文明县城建设成果,保障人民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县公安局于9月中旬发出了关于对竹山县城主城区实行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的公告,决定自10月1日起,对核定载客3人以下的低速载货汽车、大型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在每日7时至19时之间限制在主城区通行。限制通行时段,上述车辆可沿从纵横大道或明清大道至宏发东路进出县城。
9月下旬开始,县交警大队安排一中队执勤干警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向大型货车、拖拉机等车辆驾驶员发放关于禁行的宣传资料2300多份,于9月30在堵河大桥东头、民族路口、竹山宾馆、邮电路、十堰路等8个路口各安装了一块禁行标志牌,一中队执勤民警在各路口警告提醒和疏导规劝有关过往车辆遵守禁行令。
张青山说,接下来,该中队将把重点放到查处违反禁行令上来,通过执勤民警现场纠处和交通违法监控系统自动抓拍对违反禁行令的车辆予以查处,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分别给予20——200元罚款处罚。张青山同时提醒重点运输单位,受限车辆确有特殊情况需在主城区行驶的,须申请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后,严格遵守“限时、限量、限路段”的要求方准通行。(弓长 徐家定)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秩序,维护文明县城建设成果,保障人民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县公安局于9月中旬发出了关于对竹山县城主城区实行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的公告,决定自10月1日起,对核定载客3人以下的低速载货汽车、大型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在每日7时至19时之间限制在主城区通行。限制通行时段,上述车辆可沿从纵横大道或明清大道至宏发东路进出县城。
9月下旬开始,县交警大队安排一中队执勤干警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向大型货车、拖拉机等车辆驾驶员发放关于禁行的宣传资料2300多份,于9月30在堵河大桥东头、民族路口、竹山宾馆、邮电路、十堰路等8个路口各安装了一块禁行标志牌,一中队执勤民警在各路口警告提醒和疏导规劝有关过往车辆遵守禁行令。
张青山说,接下来,该中队将把重点放到查处违反禁行令上来,通过执勤民警现场纠处和交通违法监控系统自动抓拍对违反禁行令的车辆予以查处,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分别给予20——200元罚款处罚。张青山同时提醒重点运输单位,受限车辆确有特殊情况需在主城区行驶的,须申请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后,严格遵守“限时、限量、限路段”的要求方准通行。(弓长 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