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0月15日,城关镇西关街87号居民陈刚(男, 39岁)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轿车上路,被竹山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2400元罚款。
9月27日22时27分,陈刚驾驶鄂C67392号轿车从城关镇西关街87号出发往潘口方向行驶,行至305省道与纵横大道交叉路口处,遇交警一中队民警履行检查。后经查证,陈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遂对陈刚作出上述重处决定。(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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