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日前,笔者从县医保中心获悉,去年我县城镇医疗政策调整共为医保患者节省医疗费用近300万元,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获得了惠民口碑。
今年,我县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将继续围绕提高医保待遇、保障人们“病有所医”入手,作五个方面的重大调整,下半年正式执行:一是进一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住院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居民医保由2万元提高到4万元;二是职工医疗保险大病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三是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居民医保缴费采取两档缴费标准,两档享受待遇,第一档次筹资标准按本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确定,即12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30元,政府补助90元,第二档次筹资标准按本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确定,即21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政府补助90元,选择第二档缴费在乡级、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分别比选择第一档缴费高出5、15、15、1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按第一档次筹资标准缴费,享受第二档次待遇;四是实行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挂钩,缴费年限越长,报销比例越高,即连续缴费参保满3年后,继续连续缴费每满1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以此类推,累计提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连续缴费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满10年后,提高20%,满15年及以上的,提高30%,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视同首次参保。五是将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将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补助。选择第一档次筹资标准参保的,平产补助3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补助400元;选择第二档次筹资标准参保的在以上基础上再增加100元。(陈颖 魏惠荣 李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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