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1月15日,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一起将车交给无证人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双方都受到了依法处罚。
当日上午9时10分许,该中队民警在305省道311KM处,对一台车号为鄂QQV908的轻型普通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黄军(湖北省鹤峰县下坪乡胜利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经民警调查证实,该车车主为同车乘座的黄军之妻陈章菊,陈章菊持有合法驾驶证。陈章菊明知黄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将车交其驾驶,属故意违法。民警依法分别对陈章菊、黄军处以1000元、1500元罚款。(徐家定)
当日上午9时10分许,该中队民警在305省道311KM处,对一台车号为鄂QQV908的轻型普通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黄军(湖北省鹤峰县下坪乡胜利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经民警调查证实,该车车主为同车乘座的黄军之妻陈章菊,陈章菊持有合法驾驶证。陈章菊明知黄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将车交其驾驶,属故意违法。民警依法分别对陈章菊、黄军处以1000元、1500元罚款。(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