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月9日下午,县法院召开冬季执行“清积”通报暨执行款兑现大会,集中为124件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发放240.38万元执行款。至此,该院为期半个月的冬季执行清积专项活动圆满划上句号。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法院于12月上旬启动了冬季执行清积专项活动,确保在春节前执结一批被执行人长期逃债、躲避执行的案件,让当事人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新春节日。本次执行清积专项活动的重点案件为党委、人大、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案件、难点案件,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的久执未结的案件,当事人上访、申诉的案件,被执行人长期外出逃债规避执行的案件。
在执行清积专项活动开始后,县法院首先向社会广泛发出《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通告》,要求被执行人在通告之日起5日内主动到法院或直接向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自动履行义务的,由该院执行局两名副庭长带队组成两个执行小组,实行分片包干,对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案执行,案件无论数额大小,都得到一视同仁的执行和保护。
在此次执行清积专项活动中,执行干警克服诸多困难,共执结执行难案12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40.38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刘先超 明梦秋)

图为县法院院长刘智(左)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法院于12月上旬启动了冬季执行清积专项活动,确保在春节前执结一批被执行人长期逃债、躲避执行的案件,让当事人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新春节日。本次执行清积专项活动的重点案件为党委、人大、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案件、难点案件,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的久执未结的案件,当事人上访、申诉的案件,被执行人长期外出逃债规避执行的案件。
在执行清积专项活动开始后,县法院首先向社会广泛发出《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通告》,要求被执行人在通告之日起5日内主动到法院或直接向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自动履行义务的,由该院执行局两名副庭长带队组成两个执行小组,实行分片包干,对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案执行,案件无论数额大小,都得到一视同仁的执行和保护。
在此次执行清积专项活动中,执行干警克服诸多困难,共执结执行难案12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40.38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刘先超 明梦秋)

图为县法院院长刘智(左)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