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麻家渡镇刘家河村3组村民王某因违背公共利益引起众怒,当地村民联合起来申请法庭给予制裁,在法庭法官处理此事时,王某又因暴力抗法、侮辱诽谤执行法官被当场司法拘留。
1998年,该村为方便当地百姓通行和便于实现农机化作业,由村委会组织修建一条机耕路,这条路正好经过王某的门前。2004年11月,王某擅自将门前机耕路挖断,并砌上石岸、种上庄稼,致使当地百姓只能绕道而行、农机无法进入耕地。今年6月,村委会决定将机耕路复修为水泥路,但当路修至王某家门前时,王以种种理由阻拦正常施工。于是众村民将其告上法庭,并提出先予执行申请。6月28日,宝丰法庭工作人员在给其送达诉状副本先予执行裁定后,在执行过程中,当工作人员对道路进行划线时,王某冲上前去把绳子扯下,并当场辱骂执行法官等,遂因暴力抗法被拘留。(王 斌 邵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