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秦古法庭依法对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周某、方某二人执行司法拘留15日。
竹坪乡沈家营村的周某、沈某夫妇和金花洞村的方某、石某夫妇,分别于2006年4月30日和3月28日违法生育第二个小孩。县人口计生局依法分别对两户超生对象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周、方两家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自觉交纳社会抚养费。该局遂于今年7月5日向县法院申请对周、方两户强制执行征收。
县法院经审查受案后,将两案转到秦古法庭执行。秦古法庭于7月17日分别向两家送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但两家在指定期限内仍拒不履行交纳义务。8月1日,秦古法庭依法对周、方两家住宅进行搜查时,发现两家均有执行能力却拒不交纳依法应交的社会抚养费,遂决定对周、方二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王 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