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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船摆渡一次收10元 违法
发布时间: 2007-08-1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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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田家坝镇峪口村村民反映,有人用小船摆渡,过河一次收10元。县物价部门表示,此举违法。
  据该村村民唐某反映,田家坝镇峪口的渡船为2000多名村民提供过河服务,他们与船主签订合同,过河费每年每人15元。因近日降雨,导致堵河水上涨,以前的渡船被洪水冲走,有些人就用小船摆渡,过河一次收10元,最高时收15元,想过河的村民要么就出高价过河,要么就乘河水稍微小时淌水过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8月4日,县交通海事部门和田家坝镇政府协商,把下游黄土凸渡口的渡船临时调剂到峪口渡口。目前,临时渡船已到位,海事部门正准备给该渡口配备一只新渡船。(章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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