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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告老子 “为啥卖我地?”
发布时间: 2007-08-1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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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0.22亩土地经营权,城关镇城西村民小王将父亲老王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令老王返还土地。7月底,城关法庭驳回了小王的请求。
  原来,1996年城西村进行第二轮土地调整延包时,老王作为户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责任地和自留地共0.72亩。1997年,小王与老王分家,但土地并未划分。2006年9月,老王与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私人建房联建协议”,将面积310平方米的承包土地由新城房地产公司经营。小王认为,这份土地中有自己的土地份额,今年5月将老王送上法庭,要求返还土地。
  法庭认为,虽然小王享有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但老王家的地一直没有划分,也没有明确各自的土地份额,小王也没有提供其拥有0.22亩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证据。因此,法庭驳回了小王的请求。(陈剑 柯尊贵 方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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