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逃逸的麻家渡镇刘家河村刘某被县交警二中队抓获归案。
8月11日19时40分许,交警二中队接到报案称:在竹山二中门口,一辆摩托车撞伤一自行车驾驶人后逃逸。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现场仅有一辆自行车倒在路边,路面留有少量大灯碎片,伤者已被过往群众送到医院救治。勘查完现场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医院了解情况。伤者张霞称撞她的是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车号未看清,事发后直接朝刘家河方向逃跑了。于是,办案民警又返回现场寻找目击证人。
经过近一天的摸排查找,一名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有重大嫌疑的车号——鄂C64247。经上网查询,该车注册车主叫张青,住址只显示宝丰镇,无具体住址。经户口查询,符合条件的张青共计10余人。中队民警又兵分几路逐个排查,终于找到该车的车主。据张青介绍,他前不久已将该车卖给了麻家渡镇刘家河村的刘某。办案民警又火速赶到刘某家,其妻称刘某已几个月不在家,家中也没有摩托车。案情一度陷入僵局。
民警又在其住所周围观察,发现停在邻居家门口的一辆鄂C1H278号车有异常,其车的成色与所装号牌不相匹配,便询问刘妻,刘妻谎称不是自家的车。民警随即对该车的发动机号及车架号进行核对,发现该车正是鄂C64247。
在铁的事实面前,刘妻只得承认该车是自家的,是其子骑车出了事。为了逃避追查,儿子回家后自己修好了车大灯,并将其三叔的摩托车号牌挪用在肇事车上。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徐家定 龚世斌 张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