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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他人两颗牙 判决刑罚六个月
发布时间: 2009-12-09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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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2009年8月12日13时许,叶某在本村村民陈某家作客,因陈某的猪跑到邻居田某的地里去了,田某与陈某及其妻子叶某某发生争吵,叶某认为田某不该骂他们叶家的人,遂将田某的门牙打掉两颗,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该伤害程度已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要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叶某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史纲华 杜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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