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没想到法官对我这个外地人这么负责,没想到被告在河南的案子在竹山能够调解,没想到我的赔款这么快能拿到手。”日前,竹溪县青年龙某收到县法院的调解书后,连说了“三个没想到”,高兴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09年5月17日,龙某驾驶的轿车与河南省新野县郭某驾驶的货车在竹山境内会车时相撞,导致龙某受重伤,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郭某支付了龙某9609元住院费用后,拒绝赔偿龙某的其他损失,龙某遂于今年年初将郭某及河南省新野县某保险公司起诉至县法院。
承办法官杨森接到案件后,经验告诉他这类案件比较难办,三方当事人都在外地不易做调解工作,并且一旦判决执行也是个大问题。杨森一方面主动与两个被告联系,以确保被告能按时出庭,另一方面向龙某释明案件的诉讼风险。到了开庭那一天,被告郭某和保险公司都到庭了,但是保险公司一方是代理律师出庭。杨森心中不免又有些担心,因为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权限有限,为了避免代理风险,通常不愿意调解。果然,庭审中三方当事人虽然对事实没有什么争议,但是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愿意调解,但是提出的调解意见非常苛刻,同意赔偿的数额与原告起诉的数额有较大的差距。在原告方让步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还是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使得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能面对面坐在一起非常不容易,杨森又认真耐心地做保险公司代理人的工作,让其给保险公司负责人沟通联系。最后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郭某支付龙某医疗费9609元,保险公司赔偿龙某各项损失30000元。(刘先超 程俊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