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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交警重处一名无证醉洒驾车人
发布时间: 2010-04-16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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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15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梁聪(男,25岁,宝丰镇人)重处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20日。
    4月7日21时许,梁聪驾驶鄂CHE136号二轮摩托车由宝丰镇桂香路往宝丰镇施洋大道行驶,行至305省道321KM处,遇交警二中队夜间执勤民警履行检查。经现场检查,梁聪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后经查证,梁聪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系醉酒(经市公安局化验确定)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经报县局裁决,对梁聪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上路行为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对梁聪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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