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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4-26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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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土储告字﹝2013﹞03号

   经竹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授竹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编号
宗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化率%
起始价(万)
保证金
(万元)
2013010
潘口乡
悬鼓洲村一组
4051.4
商服
40
20
0.5
30
364.8
1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石油企业法人可报名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7日至5月16日到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7日至5月16日到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于2013年5月16日18时时前确定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挂牌时间是:2013年5月17日9时至2013年5月26日18时,节假日顺延。
   七、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起始价或成交价单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相关税费。
   2、挂牌截止时,由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保竞得人。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县政府批准为加油站建设用地,申请人必须持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和成品油发运人资质,能提供优质的相关配套服务。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4217937  13377823818
   联 系 人:刘太斌  尤艳丽
   开户单位: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竹山县支行
   账    号:20342032300100000071931
                      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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