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现“政风行风提升、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县民政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1、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对象应救尽救,流浪乞讨人员在自愿条件下得到有效救助。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50人次。防灾救灾及时有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5所农村福利院新建任务。确保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登记、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着力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深入推进效能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制度,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5、强力推进廉政建设。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和吃请。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6、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4225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