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城关镇从事医药销售的民营业主刘刚收到了县国税局的税款定额调整通知书,其月税额200元调到300元。象刘刚一样,我县还有35户经销医药行业的纳税人接受了国税部门的税负调整,年调增税款10万余元。
为了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充分挖掘税源潜力,减少医药行业税收流失,促进国税收入稳增长,8月份以来,该局将医药行业税负调整作为规范管理的重点。在逐户采集纳税人的经营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经营费用、市场销售状况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电子定税,对纳税的税负进行合理调整,并将定税结果进行公示。
与此同时,该局还通过税务约谈等方式,做好纳税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融洽了征纳关系,促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陈 晗 李明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