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经县民政局统一培训和考试,13名考核合格的婚姻登记员从县民政局局长王世国手中接过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婚姻登记员证书”和“任命书”,持证上岗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据悉,这是我县首次对婚姻登记员实行“任命”。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在今年乡镇换届中,全县共有8个婚姻登记处的婚姻登记人员或提拔或岗位变动。为确保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运行,避免乱收费和违法登记,县民政局及时组织对全县13个姻登记处的主任和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熟悉婚姻登记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提高他们依法登记和严格登记程序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陈兴云 张军 孟照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