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被执行人陈世海有钱赌博无钱还款被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
事情是这样的:2004年3月,陈世海向申请人徐芝借款54000元,2005年4月偿还1万,徐芝索要余款无着,遂向县法院起诉。县法院判决陈世海偿还借款44000元。判决生效后,陈世海未履行义务。2006年5月,徐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06年6月20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陈世海分期偿还,第一期应在2006年公历12月30日前偿还6000元。到期后,陈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县法院于今年3月9日上午执行,要求陈履行义务,陈称出门没挣到钱,无力还款。执行人员问他过年赌博没,陈说打了5元的麻将,也不是赌博,再说我也不是有钱不给,大不了拘留我,也坐不了牢。见陈如此藐视法律威严,县法院遂决定对其拘留15天。 (吕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