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县交警大队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施华平(男,35岁,麻家渡镇人)依法行政拘留12日。
7月9日10时30分许,施华平驾驶鄂CH6835号二轮摩托车自宝丰往城关方向行驶,行至305省道314KM路段处被交警二中队民警查获。经查,施华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1项、第二款之规定,报经县公安局裁决,对施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并通过媒体进行了曝光。
目前,施华平已被送往县看守所执行拘留。 (龚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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