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省人事系统开展“争先创优”和“干部作风年建设”活动的不断深入,县人事局采取四大举措为“阳光人事”再注活力。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做到服务对象公开、行政依据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
二、建立与公众沟通机制。按照民主、依法、便民的原则,建立政策出台前的咨询制度、阳光投诉制度、服务对象评议制度、办件回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沟通平台,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适应信息化社会和办公现代化的要求,于2003年着手建立人事门户网站,重点突出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信息互动等功能,使该网成为公众了解人事部门的总窗口;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建立机关内容局域网,实现电子公务流转、电子档案共享,加快实现办公信息化。
四、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基础上,强化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 聘请了服务对象作为局干部作风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建立不定期检查工作制度,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胡维升)
相关新闻